问题 |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新刑法量刑标准 |
释义 | 执行裁定失职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1、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陈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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