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有以下七个特点:审理某种法律事实,以申请或起诉人为起点,一审终审,独任制审判组织,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结期限短,免交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关于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特点有: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3、实行一审终审;4、审判组织审理案件原则上采用独任制;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7、免交诉讼费用。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指针对某些特殊的民事诉讼案件而设立的一种诉讼程序。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几种情形,如涉及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抵押权等权利纠纷,以及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合同纠纷等案件。在特别程序中,程序要点主要包括立案、调解、庭审、判决等环节。其中,调解是特别程序的重要特点之一,因为它可以有效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增强当事人的诉讼满意度。此外,特别程序还具有简便快捷、效率高、适用范围广等特点,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结语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针对某些特殊的民事诉讼案件而设立的一种诉讼程序。其特点包括: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因申请人的申请或起诉人的起诉而开始、实行一审终审、审判组织审理案件原则上采用独任制、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案件审结期限较短、免交诉讼费用等。特别程序具有简便快捷、效率高、适用范围广、调解重要等特点,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