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地址必须和营业执照地址一样吗 |
释义 | 是的。 开票地址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开具发票上的地址应该是在税务机关注册的地址,如果经营地址变更,要及时到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 一、专用发票相关项目: 1、以不含增值税的单价和销售额填写“单价”栏和“金额”栏; 2、在“税率”栏中填写增值税税率; 3、在销售单位栏中填写税务机关统一代码和税务机关名称; 4、在卖方银行及账号栏填写完税凭证号; 5、在备注栏中注明增值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证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相同。 如不一致,则是营业执照的地址已经变更了,而税务登记证上的地址未变更,应当及时变更。 二、不变更主税务机关: 1、到主管税务大厅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 2、填好该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准备的主要资料和证件:涉及相关证照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料需复印件。 内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经营地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交回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核发新的税务登记。 三、变更主税务机关: 同样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但要先清缴税款,及将手里的发票清缴。准备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发票地址必须和营业执照地址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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