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入党动机就是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即为什么入党。 由于人们所受的教育、所处的环境、生活经历都不尽相同,因而人们的思想政治觉悟、世界观和人生观是有差异的。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入党的同志的入党动机往往是不相同的,存在正确与不正确之分。 但是,有时正确的和不正确的入党动机,互相交织在一起,同时或交替出现。一般说来,为实现共产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要求入党的是正确的动机,因为它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党员条件是一致的。 而错误的入党动机主要有:“荣誉”型的入党动机,即认为当党员光荣,入了党个人和家庭都光彩,在亲戚朋友面前也好看;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