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房写女方的名字离婚要怎么分? |
释义 | 离婚时,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则对方无权分割,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决定归属,法院判决。根据过错、平等、照顾老人等原则来确定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 如果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决定其归属。如果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按照离婚的过错,男女平等,照顾老人等原则,确定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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