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罚没物资怎么处理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的物资进行罚没的,应该将物资上次国库,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被处罚人对公安机关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百一十三条 除依法应当销毁的物品外,公安机关依法没收或者收缴、追缴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者上缴国库。 罚款、没收或者收缴的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款项和没收的保证金,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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