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核名需要的资料如下: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且该申请书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字; 2、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