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出质押必须要有抵押物吗 |
释义 | 股权出质押对于抵押物的要求不是必须,在进行股权出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股权质押时需要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条件成就时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质权; 2、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风险提示:股权质押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 2、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 3、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 4、完善质押合同: 5、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6、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抵押权优于质押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押权是否优先于抵押权,关键在于质权和抵押权的登记、交付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抵押物和质押物区别是什么 二者的区别为:抵押物是指债务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的担保物。抵押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且不转移占有;质押物为动产与权利,且会转移占有。 债务可以作为质押物吗,债务人私自变卖抵押物 普通债权可以质押。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普通债权不可以作为质押物做质押,所以以债权进行质押是允许的,合法的。所谓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何种权利可以出质押?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在我国抵押出他项权证可以吗 1、不能,理由如下: 2、他项权一般指抵押权。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担保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因此,他项权证有效期间不可以自己变卖抵押物,除非买受人代为清偿债务以消灭抵押权。 3、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办理登记为要件。因抵押物抵押时办理了抵押登记,私自变卖时在登记部门不能办理过户,从而也不能私自变卖。 4、相关法律法规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3)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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