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代理律师去当事人还用去吗 |
释义 | 开庭代理律师去当事人不需要去。 根据规定,离婚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开庭时,当事人是需要出庭的。其他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出庭,而由律师代理出庭。因此,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本人可以不用亲自去法院提交资料或者参与开庭。但是,在离婚等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中,当事人必须出庭。如果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的话,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到庭,但需要提供书面意见。 法院开庭的资料如下: 1、开庭公告:法院在开庭前会发布开庭公告,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到庭,公告一般会在法院门口、网站或报纸上发布; 2、开庭时间和地点:法院会在开庭公告中明确开庭时间和地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到庭; 3、庭审程序:庭审程序包括出庭、开庭宣告、举证、质证、辩论、鉴定、结案等环节; 4、庭审记录:法院会对庭审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质证、辩论、鉴定等,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5、庭审的结果: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庭审记录和相关证据,做出判决或裁定,作为本案最终结果; 6、庭审的参与人:庭审的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律师、证人、鉴定人、翻译等; 7、庭审的特点:庭审具有公开、公正、独立、专业、严肃等特点。 综上所述,法院开庭是法官根据诉讼程序规定,召集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到庭,在法庭上听取双方的陈述、质证、辩论、鉴定等,以确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最终做出判决或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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