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可单独立户申请户口 |
释义 | 结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成年且经济独立的人可以申请分户,前提是夫妻、子女与父母不分户且不与户主同住,拥有独立住房和明确的门、户、牌住址,并获得乡村组同意的证明。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分户申请书、房屋产权证明等。在山西省,符合条件的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法律分析 一、结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二丶山西省独立户口规定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山西省的相关规定,结婚后可以申请单独立户口。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成年且经济独立、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有单独住房等,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户口是记录和留存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通过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户,可以实现单独立户口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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