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押金条丢失了,但当事人已经实际支付了押金,而对方拒绝退还押金。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明白以下几点:1、不管押金条丢失与否,都不能改变已经支付了押金这个事实;2、收集好能够证明已经支付了押金的证据材料,如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果当事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说明自己已经支付了押金,则很难要回押金;3、拿着这些证据去跟对方协商,要求其退还押金;4、在对方在证据面前仍然拒绝归还的时候,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其退还押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