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中的遗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房屋遗产继承后的分割方式是: 1、归居住使用者所有,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 2、各继承人对房屋遗产份额享有均等的所有权; 3、各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 一、对不宜分割的房屋如何处理 对不宜分割的房屋处理如下: 1、折扣补偿方法,一般归居住用户所有,按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进行折扣补偿,房屋价格标准可由继承人协商确定,也可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人房屋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 2、共有方法,各继承人也可以商定遗产房屋为共同所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所有。 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二、民法典是怎么规定财产继承权的? 《民法典》对财产继承权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留下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受赠人获得财产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那么遗嘱继承人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在生前留下上述文书,那么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按照均等份额予以继承,经各继承人协议同意,其继承的份额也可以不均等。 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分配比例中各占多少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有两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就各继承50%的遗产,如果是三个顺位继承人,那么各占三分之一,以此类推。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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