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企业更新设备,可以享受退税优惠吗 |
释义 | 该外资企业可以享受退税优惠,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政策是,如果该企业超过核定退税投资总额购进国产设备,则不得享受退税,已经办理退税的则由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负责追缴已退的税款。但如果该企业符合相关规定,仍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的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 法律分析 请问贵公司属于一家外资企业吗?我们公司现在需要更新使用的设备,因为旧设备已经老化。由于设备所应用的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不知在不办理增资手续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享受退税优惠? 律师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第十七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超过核定退税投资总额购进的国产设备,不得享受退税,已经办理退税的,由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负责追缴已退的税款。” 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上述外资企业在核定退税投资总额之外购买国产设备,不得享受退税优惠。但如果该企业情况符合下列规定的,仍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第一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扩大出口、降低成本、节约能耗、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而在投资总额以外购买的国产设备,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也可以从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税收政策,针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之一就是退税优惠。然而,享受退税优惠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企业将无法申请退税。 首先,企业应与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签订退税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税率,并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此外,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没有欠税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如果企业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退税的期限有一定的规定,一般为3个月。同时,企业应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文件和资料,否则将无法享受退税优惠。 总之,享受退税优惠需要企业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文件和资料。通过合法合规地申请退税,企业可以降低税收负担,促进自身发展。 结语 根据律师的解答,如果外资企业在核定退税投资总额之外购买国产设备,则不能享受退税优惠。但如果该企业符合相关规定,仍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的优惠政策。因此,如果贵公司需要更新使用的设备,可以考虑办理相关手续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五条 使馆馆舍免纳捐税,但为其提供特定服务所收的费用不在此限。 使馆办理公务所收规费和手续费免纳捐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 二、1993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依照本决定第一条的规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增加税负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经营期限内,最长不超过五年,退还其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税款;没有经营期限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退还其因税负增加而多缴纳的税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二十条 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但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仅限于执行公务的行为。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到任后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免税的特权。 使馆服务人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其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豁免,其受雇所得报酬免纳所得税。其到任后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免税的特权。 使馆人员的私人服务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其受雇所得的报酬免纳所得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