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在小孩哺乳期内离婚的,男方想要抚养权只能证明女方有以下情形,法院才会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1、有抚养能力而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其他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一、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孩子会判给女方,但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抚养权归男方的,则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三、两岁以下的小孩归谁所有 两岁以下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归女方所有,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的,可由父亲直接扶养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