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是否需要单位代办? |
释义 | 生育津贴不一定必须由单位办理。大部分城市的生育津贴和补贴申请,单位需要协助完成,单位成功申领后,再将津贴发放给职员个人;但是有些城市的生育津贴和补贴可以由职员个人自己办理,只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社保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单位证明等),然后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即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参考生育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不一定必须由单位办理。大部分城市的生育津贴和补贴申请,单位需要协助完成,单位成功申领后,再将津贴发放给职员个人;但是有些城市的生育津贴和补贴可以由职员个人自行办理,只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社保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单位证明等),然后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具体如下: 1、大部分城市的生育津贴、补贴申请都需要单位帮助完成,单位申领成功后再发放给职员个人; 2、但是也有部分城市的生育津贴、补贴可以由职员个人自己办理,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社保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单位证明等)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3、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一、生育津贴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生育津贴需要提交申请人的结婚证明,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这些证明都是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产假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也需要相关文案的备份原件或者是复印件。 3、生育津贴报销的话,还是需要医院的住院证明,还有手术证明。并且提供了所有的关于在医院的花费跟费用的话,都是需要有医院明显干硬的红章才能算是有效的。这些证明住院和生产花费的资料也是需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结语 生育津贴不一定必须由单位办理,大部分城市的生育津贴和补贴申请,单位需要协助完成,单位成功申领后,再将津贴发放给职员个人;但是有些城市的生育津贴和补贴可以由职员个人自己办理,只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社保卡复印件、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单位证明等),然后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即可。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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