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3.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 4.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