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
释义 | 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计人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风险提示】劳动收入和按劳分配收入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所体现的所有制形式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按劳分配收入是一种劳动收入,但不能认为凡是劳动者所获得的劳动收入都是按劳分配收入。 什么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一)单位支付给员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等;(二)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稿费、讲课费、翻译费及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等。员工知道了这条规定,在双方约定工资条款时,若用人单位将车贴、误餐补助等福利费用纳入工资总额,显然违法,员工可予以纠正,若用人单位在工资条款中没写明奖金,那么员工最好要求在工资条款中写明奖金的分配方式,以免发生争议时口说无凭。风险提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哪些收入属于工资范围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4、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不属于工资范围的收入有哪些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哪些不属于工资性收入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2)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贴费、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等;(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4)支付给聘用或留用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各项补贴;(5)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7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硅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6)稿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7)出差伙食补助费、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8)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的补偿费用;(9)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10)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11)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12)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13)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14)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16)协议解除合同后企业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7)终止合同后支付给职工的违约金;(18)劳保福利费用统计、工资外收入统计有明确规定的。风险提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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