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执业药师注册证怎么注销 |
| 释义 | 一、执业药师注册证注销的条件:执业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1、死亡或失踪; 2、受刑事处罚; 3、被取消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4、被所在单位开除等。 二、执业药师注册证注销程序: (一)网上办理注销注册具体步骤:申请人登录http://zyys.sfda.gov.c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填写申请表→网上提交(包括上传电子相片)→网上打印申请表,经原执业单位作意见、盖章后,携带以下材料到省政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 (二)申请人准备好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件均需加盖执业单位公章)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3.《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有正副本的,须交回正、副本原件。丢失注册证原件的,过期的,须提交由原执业单位出具的丢失情况说明;有效期内的,须在海南日报登报遗失声明,一个月后,携带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到注册机构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4.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5.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资料作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6.申报资料及领取许可结果时,经办人如果不是申请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法律依据 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1)、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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