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合同期满后,单位能否继续签订? |
释义 |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与编制内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到期后,可以解除劳务关系。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合同期满的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同时终止。事业单位应及时为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办理相应手续。目前国家未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因此不宜扩大解释。 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合同到期后单位是否可以不续签? 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系经国家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使用事业编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单位,由于国家编制管理体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级分类管理,事业单位用工存在编制内和编制外用工的差异。属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建立的是人事关系,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为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在程序上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但在实体法适用上应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政策规定。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的,是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规定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在目前国家并未对《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规定适用作出明确规定和解释的情况下,不宜作扩大解释,故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我国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以来,要求事业单位与其在编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在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满,不续签的合同等同于合同到期,可以解除双方劳务关系。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六条: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该规定的第五条或第七条办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规定: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聘用合同终止;受聘人员有规定情形的(例如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等情形),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聘用合同终止的,人事关系同时终止,事业单位应在终止聘用合同后及时为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办理终止聘用合同的各项手续。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聘用合同到期后,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从而解除双方的劳务关系。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六条,聘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同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明确了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终止情况,以及特定情形下的合同顺延处理。终止聘用合同后,事业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积极培养乡镇企业人才,鼓励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为乡镇企业服务。 乡镇企业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并采取优惠措施吸引人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未保障职工劳动安全,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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