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量保证的不懈努力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质量三不原则中的不流出不合格品原则。这一原则包括员工需检查确认产品质量,发现不良品则停机并将不良品在本工序截下,并在本工序内完成不良品处置并采取防止措施。强调了对不合格品的及时处置和防止措施的采取,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法律分析 质量三不原则包括三个要点:首先,我们不接受不合格品;其次,我们不制造不合格品;最后,我们不流出不合格品。其中不流出不合格品是指员工完成本工序加工,需检查确认产品质量,一旦发现不良品,必须及时停机,将不良品在本工序截下,并且在本工序内完成不良品处置并采取防止措施。 拓展延伸 员工质量保证: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客户的要求。其中,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品是质量保证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不合格品是指不符合质量标准、存在缺陷或存在安全、健康、环保等问题的产品。对于这些产品,企业应当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以避免其流入市场或者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明确不合格品的定义、发现、标识、隔离、处置等程序和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品。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如退货、维修、更换、标识等,确保不合格品不会再次流入市场。 此外,企业还应当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不合格品的发现、处理等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对于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企业也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反馈,确保客户得到及时、准确的告知。 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品,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客户的要求。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这段话阐述了质量三不原则中的不流出不合格品原则。员工在完成本工序加工后,需要检查确认产品质量,一旦发现不良品,必须及时停机,将不良品在本工序截下,并且在本工序内完成不良品处置并采取防止措施。这是保障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之一。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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