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央机关在京外垂直管理机构人事争议由谁处理
释义
    一、中央机关在京外垂直管理机构人事争议由谁处理
    1、中央机关在京外垂直管理机构以及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京外所属单位的人事争议,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十三条
    二、如何区分人事仲裁与申诉控告
    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属于不同性质的解决人事争议的方式。其差异是:
    (1)性质不同。人事争议仲裁是相对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居中处理人事争议,具有准司法性;而申诉控告则是一种行政内部行政行为;
    (2)对象不同。申诉控告人只能是国家公务员个人,而人事争议仲裁的申请人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中的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3)适用法律规范不同。申诉控告主要适用人事部《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则适用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我州《人事争议办案规则》等规范性文件。
    (4)适用原则不同。人事争议仲裁适用调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申诉控告不适用调解原则,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5)受理机构不同。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受理机构是有关的行政机关,而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机构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9: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