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可以出质吗 |
释义 | 知识产权可以出质,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如何做 1、提交资料 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时,知识产权人应持有相应的《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向银行提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书面申请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评估作价 由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评估。质押物通常是商标权和专利权,其自身都具备一定的价值,不过也受到企业业绩、市场占有份额等因素影响,需要专业机构对其当下价值做出合理客观的评估,为质押类业务提供价值参考。 3、银行审核 银行对企业提交的资料以及商标专用权或专利权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等待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合同。 4、质权登记 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签订之后,还需持相关证件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质押权登记。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优化流程,力争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电子化登记。 5、放款 取得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书后,金融机构可按照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给借贷方资金放款。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1、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具有非物质性的作品、创造发明和商誉等,它具有无体性,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非物质成果。这就意味着,获得了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其次,转让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转让了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最后,侵犯物质载体的所有权不等于同时侵犯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 2、特定的专有性 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是指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否则构成侵权。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物权的专有性存在诸多差异,表现在: (1)专有性的来源不同。由于作品、发明创造等非物质性的客体无法像物那样被占有,人们难以自然形成对知识产权利用应当由创作者或创造者排他性控制的观念。相反,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来自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侵犯专有性的表现形式不同,保护专有性的方法不同。对物权专有性的侵犯一般表现为对物的偷窃、抢夺、损毁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侵占,而对知识产权专有性的侵犯一般与承载智力成果的物质载体无关,而是表现为在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缺乏法律特别规定时,擅自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3)专有性受到的限制不同。知识产权受到的限制远多于物权,如《著作权法》就规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均构成对著作权专有性的限制。此外,还有时间性、地域性的限制等。 3、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有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了。创造成果将进入公有领域,成为人人都可以都利用的公共资源;商标的注册也有法定的时间效力,期限届满权利人不续展注册的,也进入公有领域。 4、地域性 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其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同时也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定才能存在,其权利的范围和内容也完全取决于本国法律的规定,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获得和保护的规定不完全相同,所以,除著作权外,一国的知识产权在他国不能自动获得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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