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公证的基本原则如下: 1、真实合法原则:公证机关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事务; 2、回避原则:公证人员不能办理与本人、配偶和他们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项; 3、保密原则:公证处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公证处委托、邀请或因职务需要而接触公证事务的人,对其在公证活动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4、直接原则:公证员要通过接待当事人、审查证据等形式,亲自掌握第一手材料,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作出是否公证的决定; 5、便民原则: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公证工作要从方便群众出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及时准确,认真负责地办好公证事务; 6、使用中文和民族文字的原则: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 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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