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怎么最大争取权益 |
释义 | 离婚时如果男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并且要求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应该积极应诉,可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如果不想离婚的话,需要在庭审上表达自己不愿意离婚的意思。如果同意离婚但是对共同财产和小孩抚养权有争议的,可委托律师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可以为各自的利益来者地争取,但在争取的同时也要有合法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不管是财产的分割还是抚养权的问题都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为处理,能协商的就可以协商,不能协商就可能走诉讼的方式解决。 综上,离婚时如果男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并且要求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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