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业的权利与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承运人有权拒绝违约包装的货物,享有留置权;对拒付费用的货物有留置权;对收货人不明或拒收货物,应通知托运人并请求指示。如无法通知或指示无法实行,承运人可提存或拍卖货物。承运人的义务包括按合同规定完成运输任务,严格遵守装卸规程和质量要求,实行责任运输。特殊货物需派押运人,其职责是保证货物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承运人。 法律分析 承运人的权利: (1)承运人对托运人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货物的,可以拒绝运输; (2)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拒绝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运人对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并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处置作出指示。 无法通知托运人,或者托运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作指示或者指示事实上不能实行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货物不宜提存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该货物,扣除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后,提存剩余价款。 承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在装运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液化气体罐车、整车运输的爆炸品、氰化物、砒霜以及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如起爆器材炸药、气体放射性货物、四级放射性货物和带有辐射源的仪器、仪表、器械时,需要派押运人。 押运人的职责在于:对押运的货物应负责采取保证货物安全的措施,如发现所押运的货物有腐烂、变质、损伤等现象,应立即向承运人提出声明,由承运人协助妥当处理。 结语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如拒绝违反约定的包装方式的货物,享有留置权等。同时,承运人也有一系列的义务,如按时完成运输任务、保证装卸质量、实行责任运输等。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派押运人来保证货物的安全。押运人的职责是采取措施确保货物安全,并及时向承运人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第八百一十条、第八百一十一条、第八百一十二条、第八百一十五条、第八百一十六条、第八百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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