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对方借钱不还需要的证据 |
释义 | 起诉对方借钱不还需要的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债权人、债务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等;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欠条、聊天记录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银行转账记录。 一、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的证据是什么 状告侵害名誉权需要的证据如下: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3、证明侵权事实造成损害后果的证据; 4、被告如主张免责,应提供其没有过错,或没有损害原告名誉权的证据; 5、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依据和清单。 二、别人借我钱不还,我又没有打借条,能要回我的钱吗 欠条或借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要当事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当事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使没有欠条也是能够起诉的。但当事人可以使用其他关联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如与债务人的通话录音、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及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全部证据,以此明确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 三、债务纠纷案件中需要哪些证据 债务纠纷案件中通常需要以下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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