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愿离婚,男方该如何操作? |
释义 | 律师分析: 女方不愿离婚,男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也可以直接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向女方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使女方不同意,起诉两次也能判决离婚。若是女方失踪,被法院宣告失踪的,男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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