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注销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组织成立的在报纸上公告的报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公司注销以后公章是否需要交回 公司注销以后公章不需要交回,由股东自行处理。 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注销公司之前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完成后才能去工商局地税国税领取表格开始注销手续。 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