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权取得的原因有法定继承取得和遗嘱继承取得。 其中按法定继承权取得有以下几种原因: 1、基于婚姻关系,即配偶; 2、基于血缘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基于扶养关系,包括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遗嘱继承权取得的条件包括: 1、存在法定继承权; 2、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