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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车祸理赔问题的咨询
释义
    关于车祸理赔问题 我爸在一家企业当送货员,在送货途中出了车祸,和一辆反向行使的货车迎头撞上,我爸当场死亡,今年45岁;驾驶员重伤,现在医院。经交警确认事故责任在与货车司机。我今年18周岁,还在上学,学费一学期1600左右,母亲没有工作,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应该找货车司机还是我爸的老板,如果要赔偿,大概可以要多少钱 父亲和他老板有3年的合同,但是合同在他老板手上,有三金,是医疗、养老、就业。但是保险我并没有看到过,只是听我爸说过。我现在该怎么做呢 律师解答如下: 你爸在企业当送货员,在送货途中出了车祸,应该属于工伤与人身损害赔偿的竞合,即你可以请求企业按工伤给予赔偿,也可以请求让货车司按人身损害给予机赔偿。 按工伤赔偿说,应该是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则向企业请求赔偿(如果单位给上了工伤保险则由保险部门赔偿了,但你说的三项保险中没有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如果是让司机赔偿,则凭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向法院起诉。赔偿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是: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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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0: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