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总承包三级资质适用于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以及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法律分析
 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如下: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拓展延伸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限制与要求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在建筑行业中的一种资质等级,它对承担工程项目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与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持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然而,也需要满足一些要求,如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拥有相关技术人员、具备施工管理能力等。此外,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因此,企业在申请和持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需了解并遵守相应的限制与要求,以确保合规经营和工程质量。
 结语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建筑行业中的一种重要等级,承接工程项目有一定限制与要求。持有该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高度、面积、跨度等方面的工程,但需满足注册资金、技术人员、施工管理等要求。申请与持有资质时,需了解并遵守相关限制与要求,确保合规经营和工程质量。
 法律依据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各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在其资质登记的营业范围内总承包。
 一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本专业及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其他专业的大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二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包本专业及与其资质相适应的其他专业的中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三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担普通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总承包。
 各级工程总承包企业具体承包工程的范围,由资质审批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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