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或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需持税务登记证件,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纳税人银行账号的备案,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综合服务岗经审核后会予以登记备案。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银行账号备案的,将会转入税务违法违章处理程序。1、申请 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国税分局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同时递交相关的证件资料。 2、受理、审核 主管国税分局受理纳税人报送的相关资料,并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税务机关签章后返回1份《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给纳税人。 3、核准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