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患有的疾病或症状等重要信息。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赔付。但是,如果投保人不知道自己患有手足口病或没有相关医疗记录,属于无过失的情况,保险公司不应当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重要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成分、产地、有效期、价格、用途、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或者虚假告知导致保险人与其原保险合同成立时所知相比,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患有的疾病或者症状明显增加或者严重化的,保险人有权利解除合同;属于无过失的情况,保险人不应当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