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的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构成一个完整的审判机关体系。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人民法院的监督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①通过二审程序审查下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裁判,如有错误则按法定程序予以纠正;,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裁判;,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死刑复核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死刑案件实行监督;,④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解释法律等方法,指导、监督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⑤通过检查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