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单纯吸食、注射毒品是违法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持有毒品超过一定数量的,需要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责任;另外法律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达到法定重量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