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不 抚养 孩子,孩子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 要求其支付 抚养费 ,由于孩子还未成年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母亲 代理 ;如果是 离婚 后 抚养权 判给男方,男方不抚养孩子的,女方可以要求变更 孩子抚养权 。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