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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是否有效
释义
    一、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是否有效
    1、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有效,但质权无效。股权质押合同合同自双方自愿签订时成立,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成立,不等于质权就已经设立了,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有哪些效力
    1、对质权人的效力;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物上代位权。股权因其他原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3)质权保全权。质物有贬值毁损的可能时,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物。
    2、对出质人之效力;
    出质人就出质股权仍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余额返还请求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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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7: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