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质押贷款条件 |
释义 | (一)该质押专利权已经依法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证书。 (二)该专利的注册地点需要为企事业法人才可进行质押贷款。 (三)有效期的三种限制:发明专利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十年;实用新型专利的剩余有效期不能少于五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五年。 (四)该申请质押贷款的专利不能涉及包含国家秘密与不得能公开质押的信息。 (五)其他条件。不同专利的质押在限制上有些许不同。有些金融机构要求改专利需要处于实际实施阶段,能够切实创造利益,而非处于冻结期并未投之生产的专利。良好的经济回报以及市场发展潜力,也是专利质押贷款需要考虑的一部分因素。 一、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程序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相关产品检索材料,专利评估机构对专利质权价值的评估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专利权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7、近两年的年终财务报表; 8、专利权人同意以专利权出质的书面承诺,如果一项专利存在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则所有专利权人均要书面承诺同意以该专利权出质。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程序 1、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须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有关材料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审查; 3、初审合格的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由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向贷款方出具推荐意见; 4、以反担保方式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应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以及有关材料; 5、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单位收到中国知识产权局发送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后,应向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由市知识产权局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通知贷款方。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流程及条件 (一)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流程: 申请人委托相关机构向商业银行提出授信申请。 商业银行收到申请人的借款申请后,需要到认可的机构进行申请评估,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如商业银行同意给以借款,申请人需向地方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质押审查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而市知识产权局在进行初步审查后会将出具推荐意见。 如知识产权局通过质押申请,申请人需向商业银行提交相关授信资料。如有不提交的授信资料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出现,商业银行则会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资料。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有: 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相关产品检索材料,专利评估机构对专利质权价值的评估报告。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专利权已形成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材料证明。 近三年年的年终财务报表。 专利权人同意以专利权出质的书面承诺,如果一项专利存在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则所有专利权人均要书面承诺同意以该专利权出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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