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前债权怎样处理 |
释义 | 公司注销前的债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应当成立清算组,公告清理债权债务。经公告,债权人未在45天内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清算的,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看工商档案,档案中应当有单位债权债务承担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批准注销。债权债务承担人可以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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