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三胎怎么申请补贴 |
释义 | 农村三胎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通告情况来看,在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有关部门将会给予农村三胎家庭3000元的奖励,并且最低期限为三年。虽然奖励的额度并不高,但也能够表达有关部门对三胎家庭的一种肯定和感激。毕竟就目前来看,我国的人口增长已经成了一个必须解决的大难题。人口增长主要来源于两大途径,第一就是新生儿数量的增加,第二则是外来人口的增加。 三胎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携带下列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 4、单位证明;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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