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书遗嘱格式:XX遗嘱立遗嘱人基本信息;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财产作如下处理: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本遗嘱委托×××执行。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立遗嘱人××××年×月×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