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主观: 诈骗手段有:冒充公检法诈骗;医保、社保诈骗: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解除分期付款诈骗;包裹藏毒诈骗;金融交易诈骗;票务诈骗;虚构车祸诈骗;虚构绑架诈骗;虚构手术诈骗。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只要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就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