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体育局是公务员编制,体育局的职责如下: 1、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2、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 3、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7、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8、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9、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余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