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
释义 | 强制执行有效期过了的解决方法如下: 1、前往办案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在窗口咨询或者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延长强制执行的有效期; 2、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案件进展情况、执行难度等; 3、等待法院审核并作出决定,如果审核通过,法院将会对强制执行的有效期进行延长。 强制执行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生效裁判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2、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3、被执行人的财产证明文件,例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折等; 4、执行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催告书、公证书等。 综上所述,如果在强制执行期间存在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处以相应的罚款或者其他处罚,建议尽快咨询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者律师,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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