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怎么分? |
释义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有三种情况:1、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归子女所有;2、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共同财产分割;3、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需补偿。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 2、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如无明确书面约定或声明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剩余房款以贷款形式支付,由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登记方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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