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需要准备的证件: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如果男女双方需要办理结婚证,那么需要携带事先准备好这些材料和证件,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 结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对双方的关系和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为男女双方办理结婚手续。最后,当场分发结婚证。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规定的有效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