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保险单 二、车主相关证件 在现场报案的时候,保险公司的人员到场之后,会让车主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身份证 等有效证件 三、第三方提供的材料证明 (1)交通部门:事故认证责任书、双方调解协议书、相应的赔偿收据等。 (2)修理厂:汽车修理相关的具体的证明或是发票等。 (3)医院:出现人员受伤治疗时的检查、医药费用的发票。 (4)派出所:出现人员死亡时要 死亡证明 和销户证明。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