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倒闭谁的责任,是追究法人代表还是股东 |
释义 |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抽逃出资等行为,那万一最后公司资不抵债,进行清算,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不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2、公司倒闭有很多原因,如果法人代表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股东也是一样,如果没有违法行为不追究责任。 3、法人代表直接利害关系就是公司结束,法人代表需要负责选择清算组人员,公司注销后法人代表资格消失。 4、公司倒闭后,如果最大股东曾经挪用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不分,可能被揭开公司面纱,被要求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就是已经投资的资金无法收回。 一、公司法人代表更改后还可以继续追究责任吗 1、公司法人代表更改后,一般不可以继续追究其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是由法人承受的,因此可继续追究公司的责任;如果原法定代表人有过错的,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追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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