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籍贯和户籍怎么填方法如下: 1、籍贯一般填写“省+县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区、县级市三种; 2、籍贯所在地是市区里面的,可以填写“省+市级行政区”; 3、户籍所在地: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填写籍贯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填写出生地,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或者安徽省阜南县;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或者浙江(浙); 3、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现在住的地方; 4、籍贯也不是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了北京,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 5、籍贯一般是从父籍,个别是从母系的,看个人原因。 综上所述,籍贯是祖籍,户口所在地是本人现在户口所在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