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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年人遗嘱的合法性可以通过哪些证据证明
释义
    对于遗嘱的合法性可以通过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谁对老人遗嘱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就应该由提出质疑的当事人去证明遗嘱是无效的,导致遗嘱无效的原因很多,当事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准备证据。
    证明老人遗嘱的合法性: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2、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老人所立遗嘱完全出自于起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立遗嘱的要求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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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9:44:03